绍兴2017年新能源车补贴按中央标准50%执行
近日,备受关注的《绍兴市区2017年 车具体补助办法依然简单。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上牌、运行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可在购车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按销售价格扣减国家补助和市区配套财政补助后支付购车款。
此外,在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企业(单位),可在竣工验收后申请财政补助,按充电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
本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范围包括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城和袍江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