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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指导意见》

时间:2018-04-16 13:56:00  来源:西本新干线

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指导意见》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转发了国家《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纳入国家年度煤电淘汰关停产能目标任务的现役机组可纳入应急备用电源的划定;认定为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的机组,纳入该地区年度煤电淘汰关停产能完成任务,并同时享受煤电淘汰关停产能最多不超过5年发电权等政策,不再享受容量替代支持政策。

《意见》指出,需要应急备用电源且考虑应急备用电源后,发电装机备用率不得超过区域合理备用率的地区可划定应急备用电源。并且应急备用电源机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年度煤电淘汰关停产能目标任务的现役机组;

(二)机组各项指标符合能效、环保、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等要求;

(三)对系统安全有一定的支撑作用,能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电力热力应急需求;

(四)同等条件下,有限考虑热电联产和节能环保机组。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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