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是加强监察重点、焦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拿下!
节能监察是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钢铁等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方面,《通知》指出,监察对象为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火电、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重点企业。要依据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检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通知》中明确,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加强与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能源等行业部门和统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五方面重点监察内容,即“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情况。
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拿下
而在5月31日,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意见》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对“两高”项目准入、新建等均做出明确规定,还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具体来看,《意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对于新建的“两高”项目,《意见》明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意见》还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
多部门加严加强对钢铁等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拿下,一方面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铁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钢铁作为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各钢企更应该加强节能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为钢铁行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