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
近日,能谱网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经信委、环保厅、发改委、物价局、能源监管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福建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提出通过电价补贴、发电量奖励、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鼓励排污权交易等手段,确保省内燃煤电厂2017年前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并下达了改造计划表。《方案》明确各发电集团(企业)是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的责任主体,福建省环保厅、经信委和福建能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企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