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选项范围为节能、循环经济、综合利用、节水四大类,具体项目请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报。
二、投资补助标准为:根据国家发改委下达我市切块资金额度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备选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应明确项目实施后形成的节能节水和循环利用等量化目标,包括节能量、节电量、废物循环利用量、秸秆综合利用量、海水利用量等。
4、项目申报材料单行本
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写),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审批文件,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5、通过"中央投资项目编报软件"(软件及使用说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心-下载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导出的项目库文件电子版(后缀为imo)申报
四、时间要求:请在4月4号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报送我们。
附件:
1.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2.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电话:2896801 ; 传真:2896848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经济信息化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