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

最低住房面积如何“落地”

时间:2017-10-10 11:10:00  来源:上海金融报

最低住房面积如何“落地”

近日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广州市租赁住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但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租赁住房”是今年中国楼市的一大关键词,多地出台的租赁住房新政均涉及租赁住房的标准。毫无疑问,这种标准有助于指导、规范租赁住房发展。但上述《意见稿》中拟规定“出租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虽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一定弊端。

从积极的角度看,这一标准至少具有两大意义。一方面,这有利于改善承租人居住条件。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按此水平,“不得低于5平方米”的标准并不算高。另一方面,这有利于减少群租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安全等问题。

事实上,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规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广州拟规定“不得低于5平方米”,既是根据住建部规定,也是因地制宜作出的安排。不仅是广州,《上海 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也规定,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

但要看到,无论广州拟规定“不得低于5平方米”,还是上海规定的“不低于7平方米”,都可能增加承租人经济负担。同时,相关规定能否切实落地也有待观察。虽然地方政府参与建设和管理的公租房,一般会执行规定标准,但纯市场化住房租赁,即承租人与出租人私下交易的房屋租赁,要落实相关标准的难度不小。

因此,笔者以为,广州可以规定“不得低于5平方米”,但必须防止其副作用。如果包括广州在内的城市能够大量提供租赁房源,通过增加供给来抑制租金,那么,“不得低于5平方米”对承租人经济负担影响将较小。令人高兴的是,根据《广州市2017-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未来5年拟建租赁住房15万套,仅从数字而言比较可观,但是否能够有效满足需求,还有待观察。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