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0年第二季度贵州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的通知》(黔安办〔2017〕19号)要求,根据全省煤矿现状,现对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进行公告。
附件:
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
2020年3月31日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联系与处理。
时间:2020-04-01 14:11:00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关于明确2020年第二季度贵州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及监管对象的通知》(黔安办〔2017〕19号)要求,根据全省煤矿现状,现对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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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
2020年3月31日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联系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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