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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每改善1微克 奖励20万元

时间:2015-06-16 17:37:00  来源:中国能源网

山东规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每改善1微克 奖励20万元

“6·5”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山东广播电视台今天起推出系列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看山东》,全面反映山东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在过去的几年间,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的山东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迈上了一个新阶段,创新、深入、严格、高效的改革,展示了鲜明的山东特色。

这几年,是山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措施出台最多的时期,累计推出的改革措施就有几十项。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环境空气监测管理制度改革,把原来的“考核谁、谁监测”变成了“谁考核、谁监测”,让空气质量良好率由过去各地自行上报的90%多下降到60%左右,让监测数据更贴近人们的真实感受;同样是国内第一个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把地方每一点治理的努力,都量化成具体的奖惩数据,这个办法规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每改善1微克,就奖励20万元,调动起了各地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到今年一季度,省级财政就支付生态补偿金2.7亿多元。

这场生态环保机制体制改革,也是全方位、更具有全民参与色彩的。新推出的区域共治联动执法,让跨行政区域污染有了治理办法;创造性引入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让公众理解和判断空气质量有了具象性指标;完善推出的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执法联动机制,以及“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的“山东双晒”活动,为社会各界参与环保监督治理的渠道更为多样。

而制度和机制执行力度之严也是前所未有的。两年前,山东发布实施了为期八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确定要分4个阶段、步步加严,到2020年让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这个标准的主要指标比国家现行标准严6倍左右,倒逼着一大批企业提标改造。而山东创建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的是公安、环保部门联勤联动执法,仅去年一年,全省就侦办近千起生态环境案件,1500多名环境违法犯罪人员被处理,环境监管法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正在让环境执法亮出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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