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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近月非主力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01-11 11:13:00  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

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近月非主力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20〕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棉花等10个期货品种交割月份在[N+2,N+5](N为当月月份)区间内的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表。

  表 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主力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

  品种

  收取标准(元/手)

  交易手续费

  平今仓手续费

  棉花

  2

  0

  白糖

  1.5

  0

  菜油

  1

  0

  菜粕

  1

  0

  PTA

  1.5

  0

  动力煤

  2

  0

  甲醇

  2

  2

  玻璃

  1.5

  1.5

  锰硅

  1.5

  0

  硅铁

  1.5

  0

  其他月份按正常手续费标准收取,之前手续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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