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供给侧 集体用地增援租赁市场供给
租赁住宅土地供应不足、来源单一,向来是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痛点和难点。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正式确定第一批包括北京在内的13个城市将试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业内人士评价,《方案》推出的目的主要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投入租赁市场方式,以多元方式在供应端解决现实痛点,从而进一步有效盘活租赁市场。
拓宽供应端
《方案》表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同时《方案》指出,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等13个城市成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事实上,在此前的7月20日,由住建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中就曾提到,鼓励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此次提出的《方案》被看做是对上述《通知》的进一步落地。
专家分析,《方案》发布该政策的目标就是为了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国土资源部鼓励集体用地建设租赁房,有利于提高用地指标紧张的城市加快租赁房源供应的可能性,这13个试点城市基本都属于一二线城市,也是国有土地相对紧张的城市,如果部分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租赁市场,不仅有利于房源供应,也有利于城中村改造。”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在多位行业人士看来,鼓励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开发住房租赁市场,是解决租赁住房市场土地供应的保障之一,可以扩大租赁市场的有效供给。同时,这也解决了农村集体用地流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