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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关于散煤复燃有奖举报的通告

时间:2020-08-06 11:13:00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遵化市关于散煤复燃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散煤复燃监督工作,精准有效整治散煤复燃行为,为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散煤复燃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双代”区域燃烧散煤和洁净型煤、兰炭、无烟煤等洁净煤的行为。

  2.“双代”区域以外燃烧散煤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条件及程序

  1.举报人须提供具体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具体地址或个人姓名等信息;准确的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地。

  2.举报奖励实行实名制,举报人要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内容经查实的给予500元奖励。对于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4.对多人同时或先后举报同一违法违规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不予重复奖励。

  5.确认举报属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本人银行账号转账方式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惩罚办法

  每月5日前,按照上月责任单位被群众举报散煤复燃问题数量,核定扣减责任单位财政资金。

  四、举报方式

  1.现场举报。举报人可到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现场举报。

  2.电话举报:0315-6939757。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遵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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