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

三一重工控股股东拟发行不超8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时间:2020-08-03 09:18:00  来源:我的钢铁网

三一重工控股股东拟发行不超8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通知,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抓住数字化、智能制造及相关产业战略机遇,三一集团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961,203,749股,占公司2020年7月31日总股本的34.95%;三一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票2,557,460,315股,占公司2020年7月31日总股本的30.18%。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为 6年,含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可交换债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三一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尚须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核准后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