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监察分局建立“四级联控”机制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
为巩固一季度晋中辖区煤矿安全生产良好局面,晋中煤监分局紧密联系辖区煤与瓦斯、高瓦斯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多的特点,努力探索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措施,实行预防重特大事故“四级联控”制。
一是与市、县煤炭主管部门、煤炭主体企业、重点煤矿企业建立预防重特大事故联控联防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并建立工作定期通报、信息交流、联系会议、联合执法、协调执法等制度。
二是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重大安全隐患备案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对煤矿发生或存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突水等八项重大未遂事故在2小时内向分局报告,如果不按时上报,一经发现,以隐瞒事故进行查处。
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煤矿安全主管部门、煤炭主体企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瓦斯、水害防治工作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