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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叫停”地炼原油进口申请

时间:2017-04-28 14:33:00  来源:界面新闻

发改委“叫停”地炼原油进口申请

继地炼成品油出口配额进行一年被搁浅后,持续近三年的地炼进口原油配额也被暂停了。

4月27日,发改委发布了有关原油加工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问题的通知文件。文件内容显示,自2017年5月5日起,发改委将停止接收有关原油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申报材料。

对2017年5月4日前已按规定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发改委将按照《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件规定,继续开展后续核查评估等工作。

此外,发改委在文件中指出,获准用油企业须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按有关要求保持最低原油库存量,按规定报送原油进口、加工使用及主要产品等情况。

“一旦完全放开原油进口权,中国巨大的石油需求可能会成为靶子,海外市场竞争加剧,缺乏统一的议价能力或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损。”今年两会期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称中石化)天津石化总经理李永林在提案中指出。他表示地炼获得进口原油使用量超过7000万吨的规模已经很大,加之其全面展开运作后,一季度青岛港口原油进口量同比上升70%,建议政府适度放缓审批节奏,对实际运行效果及时评价总结,再考虑推进。

金联创分析师周国霞则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可能认为1亿吨左右的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对于规模地炼来讲已基本能满足其所需,后期工作重点将是核查及监管,规范原油进口的全流程。

截至4月28日,已有22家地炼通过核查评估开始使用进口原油,它们总共获得7995万吨进口原油使用配额。此外仍有7家地炼在公示及等待批复阶段,它们的待批额度共有1530万吨。

另据金联创统计数据显示,刚刚递交了申请材料的多家地炼申请额度大概将在1000万吨左右。这意味着今年的进口原油使用配额额度将在1亿吨左右。

此外,李永林提出了与发改委颁布文件中相似的措施,即建议政府对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油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未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一律不得再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适度放缓原油进口权放开推进节奏,避免石油资源“大进大出”。

与此同时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兼东明石化董事长李湘平在两会提案中表示,在国家给予地炼企业原油进口配额7500万吨的一年里,地炼企业淘汰了落后产能6000万吨,使得过剩产能降至1.6亿吨。

据国家石油和化工网报道,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教授白雪松表示,地方炼油企业进口原油使用权是并非长期政策,因为目前多数地炼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装置获得用油数量的。

他指出,从2015年来看,提交申请的23家地炼中,淘汰的落后装置能力与保留装置能力的比例为0.65,这部分企业由于提前完成质量升级,用油数量上浮20%。

去年提交申请的8家地炼中,淘汰的落后装置能力与保留装置能力的比例为0.63。而今年提交申请的9家地炼中,淘汰的落后装置能力与保留装置能力的比例已经不到0.5。

“这说明随着核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场并越来越难,即后续申报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装置的难度越来越大。”白雪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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