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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航运对进出非美国货物收取ALF费

时间:2017-09-04 11:42:00  来源:搜航网

地中海航运对进出非美国货物收取ALF费

近日,地中海航运发布重要通知,自10月1日起,将针对进出非美国的货物,如果是由于货方、合作伙伴疏忽、过失等原因,对货物、集装箱、船舶等造成损失的,并导致承运人因此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将就承运人因此采取的额外行动、措施收取法律服务费(Legal Administration Fee, 简称LAF)。

需要注意的是,这则通知不影响MSC提单下条款。

通知

尊敬的客人/合作伙伴,

敬请知悉,自2017 年10 月01 日起,针对进出非美国的货物,若由于货方和/或合作伙伴疏忽、过失或过错对货物和/或集装箱和/或船舶造成损失或风险且承运人因此采取相应措施的,将就承运人因此采取的额外行动/措施收取法律服务费(Legal Administration Fee, 简称LAF)。该LAF 费用将在实际发生的额外操作费用外,向过错方/责任方(包括客人及合作伙伴)收取。

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外,法律服务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救济状况另行收取。 货方和/或合作伙伴将对下述LAF 负责且有责任全额付清:

法律服务费计算费率:

处理费在500 美元以内: 40 美元/箱

处理费在500 美元至1000 美元: 80 美元/箱

处理费在1000 美元至2000 美元: 140 美元/箱

处理费超过2000 美元: 200 美元/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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