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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到底是多少?

时间:2017-03-08 10:07:00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到底是多少?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电改深入推进之年。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到底是多少,占全社会比重有多高?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各自区域有多少交易规模?业界非常关注,我们通过媒体公开报道数据进行了初步推算,结果却非常出人意料。推论不正之处,还希望各电力交易机构主动公开向社会披露交易信息,回应热点问题。

一、交易数据的4个来源

来源1:2017年电改座谈会

2017年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在云南召开了电力体制改革现场会。据《南方 能源观察》报道,会议讲话中透漏全国包括直接交易在内的市场化交易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其中直接交易电量接近8000亿千瓦时。

来源2:北京电力交易中心2016年度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

据央视网、国家电网报、亮报报道,2016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19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9%,其中电力直接交易电量353亿千瓦时。主要有银东直流省间电力直接交易、西南水电外送集中交易、“电力援疆”市场化交易、锡盟—山东特高压送山东电力直接交易、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等。

据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自2016年3月1日组建近一年,组织完成省间交易电量7794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交易电量更是达到3716亿千瓦时,占到省间交易电量的近五成。据了解,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目前已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全面建成国家级的北京电力交易平台和27家省级电力交易平台,能够同时支撑省间电力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和发电权交易等多种品种交易运营。截至目前(2月24日),电力交易平台已注册市场主体35536家,包括发电企业26390家,电力用户8859家,售电公司287家。2016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7885亿千瓦时,占总交易电量的21%。

来源3:2016年两大电网新闻发布会

2016年12月5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相继公布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情况。截止到2016年11月底,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各省级交易机构共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电量52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8%。2016年1至10月,南方区域共组织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1326.2亿千瓦时,占网内售电量19.5%,预计全网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约14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72.5亿千瓦时。

来源4:2016年蒙西电网新闻报道

2016年3月4日,内蒙古电力报《以市场之手推动蒙西电网“大营销”——2015年公司电力多边交易工作综述》报道,蒙西电网区域2015年蒙西电网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完成562亿千瓦时。

2016年10月31日,经济参考报《电力多边交易大幅降低企业成本》报道,预计2016年全年交易量有望突破700亿千瓦时,占蒙西电网大工业用电的近85%。

二、关于201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4个初步推算结论

推论1:国网区域内省间市场化交易,仍以省级电网公司为主要购电主体。

2016年,国网区域内省间市场交易电量1918亿千瓦时,其中以山东、京津唐地区用户作为购电主体的省间直接交易电量353亿千瓦时,以省级电网公司作为作为购电主体的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1565亿千瓦时(如,江苏省电力公司2016年全年先后在北京电力交易平台购买四川水电93亿千瓦时,并促成江苏政府电力援疆、援青及对甘肃文博会送电等项目的落地)。

推论2:南网、蒙西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预计不超过2033亿千瓦时。

2016年全国直接交易电量约8000亿千瓦时,国家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5967亿千瓦时(不含省间直接交易),则南网和蒙西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不超过2033亿千瓦时。如果将省间直接交易电量统计到8000亿千瓦时口径,南网、蒙西电网区域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还将进一步缩小。

推论3:全国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不超过2150亿千瓦时。

2016年全国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超过2000亿千瓦时。其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近2000亿千瓦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16年1-10月组织72.5亿千瓦时,后面两个月翻一番也不到150亿千瓦时。因此,预计2016年我国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不超过2150亿千瓦时。

推论4: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应在17%左右。

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不超过8000亿千瓦时,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预计不超过2150亿千瓦时,两者之和预计不超过10150亿千瓦时,而2016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因此,2016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预计在17%左右。

三、由数据差异引发的3个问题

电力交易化交易电量总规模以及各交易品种交易规模等市场信息,是一个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市场交易信息发布方面,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可能导致统计口径不一致:

1、交易品种分类统计问题。

新闻报道中有“省间交易”、“省间市场化交易”、“省间直接交易”、“省内直接交易”等名词,此外,还有发电权转让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品种,需要根据不同交易品种分类统计。

2、按合同电量还是结算电量统计问题。

合同电量是一种事前交易计划,而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偏差,结算电量与合同电量并不能完全一致。

3、如何定义市场化交易电量问题。

国家指令计划东送的清洁能源,由政府间商谈价格,算不算市场化交易电量?同一母公司不同子电力公司之间的交易,并未直接落实到用户,也非与省内发电企业同台竞价,落地价往往高于直接交易价格(省内发电企业价格),考虑送电方向并非由价格形成,是否真的“市场化”有待商榷。另外京津唐这种跨越省界,却共享同一张同频输电网历史形成统一的区域市场,是否可以将省级行政区之间的交易视为跨省交易也有些含糊。

以上初步结论是基于媒体报道中有关数据推算的得到,可能存在不当之处,在此敬请电力交易机构主动通过新闻媒体、交易机构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详细市场信息,以期后续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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