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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数据说话:中国电力低碳发展现状

时间:2017-01-09 16:49:00  来源:光明网

用数据说话:中国电力低碳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力行业通过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提高发电效率、降低线损率等措施,在低碳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电力低碳发展还存在法规政策不协调、发展目标交叉矛盾、基础工作不扎实、技术人才缺失、产业发展成熟度不够等问题。电力行业在面临经济新常态、体制机制改革的形势下,既要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电能,又要承担起绿色转型及能源系统优化的艰巨任务。在电力发展中,既要强化电力自身的低碳发展,又要充分发挥电力在促进全社会低碳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因此,在构建电力发展目标和法规政策框架时,要以能源革命价值为导向,发挥电力工业在能源系统优化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电力碳减排新机制。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5.3亿千瓦,比2010年增长57.8%。新世纪以来,以5年为周期,全国装机平均增速情况分别是:2001~2005年为10.1%,2006~2010年为13.3%,2011~2015年为9.5%。比较可见,“十二五”后期,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发展明显放缓,拉低了平均增速,但由于电力建设周期“惯性”以及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较快等原因,我国发电装机每年仍保持增加1亿千瓦左右的增长。图1为中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年增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尽管发电装机容量继续保持总量的快速增长,但发电量的增长自2012年以来明显放缓,表明中国电力结构向清洁化发展以及电力供需矛盾由短缺向相对过剩转变。

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法制化建设不断推进,但尚未出台气候变化专项法律。低碳发展的相关政策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划及国家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有关减排承诺、颁布的国家行动方案等载体来体现。如《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美联合声明》,以及碳市场建设、低碳发展试点、碳排放统计核算、低碳发展技术产品标准等。

电力低碳发展目标要求方面,主要体现在能源电力规划、节能减排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等要求中,主要包括非化石能源发电目标、与低碳电力发展相关的节能减排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等方面。如《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其中,《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1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电机组2000万千瓦,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时;‘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燃气电站3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火电供电煤耗325克/千瓦时,火电厂厂用电率6.2%,电网综合线损率6.3%”。《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15年,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650克/千瓦时;2015年全国火电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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