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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气十条”的考核年

时间:2017-01-05 15:52:00  来源:能谱网

2017年:“大气十条”的考核年

按照2013年颁布实施的“大气十条”,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每立方米。

此前,来自中国工程院50余位院士和专家对“大气十条”进行的中期评估显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燃煤锅炉整治和扬尘综合整治4类措施是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最为显著的措施。

“大气十条”的实施,解决的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依靠的是经济的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用好环保这一抓手,促进形成绿色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绿色发展正是当前的主题。

按照“大气十条”的要求,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发展循环经济,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按照“水十条”的要求,专项整治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到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按照“土十条”的要求,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走绿色发展之路,让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融为一体,抓环保就是抓发展,以加严的环保标准倒逼产业升级,提升经济绿色化水平,将是2017年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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