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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或有新进展

时间:2016-12-30 15:38:00  来源:搜狐新闻

能源互联网,或有新进展

2016年,随着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继发布,吹响了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号角。作为国家能源互联网综合试点示范的主要形式之一,区域能源互联网非常有希望率先落地,各企业都在积极的探索和研究。


国家在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同时,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用能需求不振,用户在经济上越来越难以承受较高的能源价格,能源行业的盈利增长日趋面临困难。但是,随着国家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积极推进,能源产业的变革也为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技术进步、能源结构调整、体制改革、环境压力以及深层次的利益博弈等因素的推动下,能源互联网作为能源产业革命的突破口,而区域能源互联网作为国家能源互联网综合试点示范的主要形式之一。


能源互联网产业具有两个特性:首先是以能源为基础,有重资产属性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新型生产服务型能源产业;其次,能源互联网的价值体现首先通过能源生产交易产生直接价值,同时通过涵盖能源信息在内的信息交换产生间接价值。因此,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将经历从以能源为主的初级阶段到以信息为主的中级阶段的过程。


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动力分为技术和模式两个层面的四个层次:首先是单向技术的进步,包括光伏、风电、储能的经济性和能效的提升,以及互联网领域ICT、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进步等;然后是跨领域的技术融合,如能源与互联网+的技术融合就可以将分布式存量储能系统进行优化调调度,既保障其主要功能,同时利用实时电价差按照一定策略进行储能和供电,实现对电网的稳定调节并获得收益;另一个推动力是商业模式创新,对于产业集团而言商业模式创新也十分关键,需要结合投融资手段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快速发展;最后是政策制度改进,主要是推动与技术进步匹配的政策、制度的改进。


区域能源互联网需要建设的内容非常多,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方,对时间、人力、资金等方面的成本要求相当高,很少有企业能够独立进行全面布局,而往往需要开展企业间的协作。图3给出了区域能源互联网业务全景图,主要包含工程平台、服务平台、金融平台与交互平台。


进一步梳理区域能源互联网业务模式,除构建产业、业务链之外,针对具体的项目,可将其理想的盈利模式分解为四个方面:一是潜在的收益来源;二是核心服务;三是基础服务;四是增值服务。


区域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含两块,一块是收益来源,一块是获利能力,如图5所示。譬如种庄稼为,首先你得有块地,这是你收益来源,获利能力就是你能在这块地上种出什么样的好庄稼才能实现较快的盈利。不具备布局整个区域能源互联网能力的企业,完全可以做下游,给别的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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