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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以行政命令降电价救企业偏离电改初衷,电改就是降电价?

时间:2016-10-18 12:57:00  来源:澎湃新闻网

专家称以行政命令降电价救企业偏离电改初衷,电改就是降电价?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复杂的电价体系,长期以来,发输配售各个电力环节的行政色彩浓厚,各类交叉补贴严重。电改的目的是理顺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和杠杆作用。市场化,意味着价格有涨有落,该降价的时候降价,该涨价的时候涨价。在电力装机过剩、用电需求疲软、煤价低迷情况下,降电价确实有其空间。但从长期来看,电价并不排除整体上行的趋势。

“一个理想的电力市场,或者理想的行业,我经常说的,既要、又要、还要,我们既要有电用,又要电便宜,还要电干净,其实有时候挺好的,有的国家完全可以实现,有电供应、电不贵、电还干净,但是我们国家可能不一定能同时实现这个目标。”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能源与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称,中国能源革命某种程度上存在上述“不可能三角”。改革不是真空中的,大量的约束条件制约了改革目标的设定和决策空间。政府和民众总是担心价格冲击,但经济下行情况下也不宜以降低电价来刺激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输配电价的降低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使得电价明显下降。据人民日报8月16日消息,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启动以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以来,企业用电年成本下降幅度已超过1500亿元。其中,通过构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促成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去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量已达4300亿千瓦时,平均每千瓦时降价5分钱,一举减轻国内企业电费支出215亿元。今年直接交易量要扩大至万亿千瓦时规模(相当于去年全国总用电的约1/6),如能实现又可为用电大户减轻电费支出285亿元。

与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相比,新一轮电改之所以推进更为顺利,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降电价红利令各地方,尤其是资源大省对电改热情高涨。梳理各省已发布的政策文件可以发现,通过降低电价提振地方经济,几乎已经成为各地对电改的一致诉求。比如,《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2016年企业平均用电价格比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13元左右,其中220千伏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6元左右。

“但你会发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目标也不一致,中央政府希望有电用、清洁发展,九号文(本轮电改的纲领性文件)中非常清晰地提出不鼓励高耗能的污染型产业,但是地方政府可不管,有毒的GDP也是GDP。鼓励高耗能产业发展,这是现实中存在的。”除了央地对改革目标的认识存在分歧外,郑新业还提出,眼下各个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也很大,省级壁垒明显。为了保护本省的火电,明明邻省有很便宜的电就是不用。一方面想要降电价,另一方面又为了保本省的火电和就业,不愿意用邻省的便宜电源,这确实是部分省份面临的尴尬现状。

不仅如此,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省份之间甚至打起了价格战,令部分电解铝等高耗能企业争取到了更低的电价。

郑新业认为,市场需求下来后,靠电价来解决企业的问题,是本末倒置。把降电价和救工业连在一起本身是错误的,相当于头痛医脚。电价应回到其本质。

“总体来讲,降电价是有成效的,但这种降价是否就是一个成功标志呢?如果以此为标志,你很快会发现这个标志可能不是那么可靠。”国网能源研究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所长李成仁在研讨会上分析称,当前这轮降电价有两方面基础,第一是电力供需宽松,第二是煤炭价格此前处于低位。但与年初相比,如今煤炭价格的累积涨幅近50%。如果煤炭价格继续上涨,下一步发电企业是否还有降价空间?如果没有降价空间,改革是不是就失败了?

除去煤炭价格回升的可能性外,李成仁认为,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比燃煤更高、电力服务质量提高等因素,未来电价甚至有可能上涨。

这并非一家之言。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企法部主任陈宗法曾提出,电价改革不是一味要求降低电价,未来依然存在助推电价上涨的现实可能因素。比如,清洁能源占比不断上升将会结构性推动电价总体水平上升;火电“超低排放”的强制要求与全国蔓延的改造之风,也会助推电价上涨;电改后一旦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预计价格长期偏低的水电会有“补涨找齐”的要求。随着后期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到位,电力需求恢复增加,长远看,电价不排除整体上行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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