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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这碗“售电公司热”的醒酒汤!

时间:2016-10-13 17:47:00  来源:能谱网

干了这碗“售电公司热”的醒酒汤!

小能人最近听到一个好段子,大家屏气凝神,一起来姑且听听:

每天都有人在筹划成立售电公司,

每个月都有注册售电公司提出准入申请。

每天都有人才流动,

每天都有人激动地睡不着觉。

的确,售电市场开闸,市场猛虎逐鹿,不过到底鹿死谁手呢?

近期,广东省经信委一口气公示了54家售电公司,比第一批的“老13家”足足多了三倍有余。第一批售电公司有不可忽视的先发优势,有的还能参与规则的制定,与用户签下一批分成丰厚的合同并锁定执行期,旱涝保收,是市场的宠儿。可是市场的宠儿从来都是有限的,想要雨露均沾更是痴人说梦。此外,市场不会停留在67家这个数量,其他排队轮候的再获得售电公司业务许可,一百家两百家也不稀奇。

售电市场目前的状况,和宫斗戏一样精彩纷呈。不过,这里需要提及的一点是售电公司并不想大家想象的那样,能够轻轻松松,获得超额利润。

按照广东的规则,大用户可以选择自己报价也可以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其他符合条件的小用户则必须由售电公司代理。实际运行下来,百分之七八十的电量都被售电公司代理了,充分说明企业是信任售电公司这种专门的公司,愿意付费买专业服务。对于大用户而言,市场交易规则还在不断完善中,实在是没必要冒风险,最好的策略就是参与市场并锁定政策红利,红利缩水这个并不重要。但是,有的售电公司拿到的合同非常“肥厚”,导致大部分政策红利都被售电公司拿走了。这个是难以持久的,肯定会被市场纠正。一口气增加54家售电公司,只有熟悉市场规则并愿意与用户分享的公司能得到市场认可。

售电公司除了难以获得超额利润,恐怕还有一个潜伏的危机:如果售电公司没有结算权,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改革配套文件明确,保持电网企业提供电费结算服务的方式不变,电网企业“承担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责任,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国家发改委在《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又进一步明确: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独立的售电公司,保持电网企业向用户收费并开具发票的方式不变。目前,广东批复的售电公司绝大部分是第三类,这类公司没有设备没有资产,只有一个认缴的注册资本,国家为了电费资金安全没有把结算权给到售电公司,也是情理之中。

如果不能向用户收费,那就只能结算自己与用户分成的那一部分。原本一部分售电公司是寄希望于拿到结算权向用户收取电费,获得现金流来进一步获取客户,这样的算盘恐怕要落空了。仅仅能收到自己分成的那一部分,还要负担人员工资、办公差旅等刚性成本,持续经营情况真的不容乐观。万一给客户承诺过度,市场竞争又风云突变,自己倒贴钱都是有可能的。

最后一个问题,小能人就更是为收电脑公司捏一把汗。客户至上,大家都知道这个亘久不变的真理。因此,售电公司必须升级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才能生存。

坦白地讲,售电公司是产业链中增加的一个环节,如果不创造价值,增加一个环节意味着增加成本。目前售电公司还有市场空间,主要还是提供专业服务,获得风险收益;客户则锁定市场红利,不承担风险。这样的价值还比较单一,未来还需要向委托运维、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创造更多的价值。

【小能人爱的结语】小能人觉得这篇文章简直是个 “售电公司热”迎头浇下了一缸子醒酒汤。不过,事有两面,这也是在告诉我们:售电市场开闸,各路猛虎逐鹿,不过鹿死谁手,风云变幻,怎能预估呢?这里,小能人只能苦口婆心当回坏人:别太心急,揍得太快,容易迷失津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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