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宁波首批11辆新能源汽车获补贴41.46万元

时间:2015-08-17 16:16:00  来源:科技日报

宁波首批11辆新能源汽车获补贴41.46万元

近日,宁波公布了2015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两家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销售的11辆新能源汽车通过审核,下达补助资金共41.46万元。今年7月29日,宁波发布了第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的通知,共有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计52种车型通过审核备案。目前,宁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适用区域仅限海曙区、江东区和江北区。其余县(市)区,由当地参照《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暂行办法》政策实行。补助对象是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的消费者。消费者须前往宁波已备案的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购置。购置时,直接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宁波市本级及“老三区”地方财政补助在中央财政购置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其中,个人、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按属地由市本级财政与“老三区”财政各承担50%。单位(社会团体)团购5辆(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的,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