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
10月23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优化资质管理制度。对存量资质、认证认可实施动态调整,优化缩减资质类别,建筑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在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条件下,公平给予资质、认证认可,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除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产品以外,不再实行许可证管理,对于保留许可证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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