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观点评论 >

六部委: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

时间:2020-10-24 11:13:00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部委: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

  10月23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优化资质管理制度。对存量资质、认证认可实施动态调整,优化缩减资质类别,建筑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产能,在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条件下,公平给予资质、认证认可,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除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产品以外,不再实行许可证管理,对于保留许可证管理产品,

  原文链接: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