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观点评论 >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信息化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0-06-10 11:14:00  来源: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信息化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结合各单位职责职能,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山东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内容

  1.完善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在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和工业视频监测数据联网接入的基础上,提高煤矿网络感知数据准确性、及时性。

  (2)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感知数据采集标准,做好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矿震与地应力监测、水文监测等系统数据试点上传工作,确保各系统数据按时保质接入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

  2.建设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

  按照初设批复,组织招标、签订合同、项目实施等建设程序,做好资金、进度、质量把控,完成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工作。

  3.完善监察执法一体化平台

  根据监察业务需求,对系统进行功能、数据整合集成、完善监察执法一体化平台功能,实现数据一源多用,做到功能分类清晰、界面风格一致。

  4.实现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数据落地

  对接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将我省煤矿基础数据、执法数据、事故数据等整合,为我局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5.提高联网和数据质量

  加强联网管理,在系统联网不稳定煤矿应设置前置机,提高系统联网质量,确保煤矿到我局各信息化系统网络畅通;严格按照《煤矿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要求,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上传的数据齐全、真实。

  6.配合做好山东省重大公共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配合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内容

  7.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对接及数据维护

  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目前已上线监察执法、退出关闭煤矿管理、安全核准管理、“三同时”审查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煤矿事故统计等功能应用,下一步逐步部署事故调查、应急救援、政务管理等功能应用,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系统对接和新系统使用工作。

  8.做好煤矿安全监察业务系统对接及数据维护

  配合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子系统、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智能辅助系统对接,配合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安全准入和煤矿事故调查子系统。

  (三)配合应急部信息系统建设内容

  9.做好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试运行工作

  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的试运行工作,系统试运行结束后,应急值班、煤矿事故等需通过该系统上报。

  10.做好事故直报工作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统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保障

  为有效推动信息化建设,成立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庆利

  副组长:苗建军

  成员:许传军、许志成、姬生利、刘宗顺、吕润松、包培忠、李学勇、刘洪波、王思国、许振宏、许增胜、杨传印、靳昌龙、时振玉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务处、信息计算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装备处,姬生利为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分工

  为完成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结合各单位职能,分工如下:

  科技装备处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指导工作。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建设具体实施、系统运维、优化完善及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信息计算中心负责信息化系统网络及硬件设备安装、运维等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各相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负责相关信息化系统使用、数据更新等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对系统提出完善建议。

  各监察分局负责信息化系统使用,督促煤矿及时填报、更新相关数据,保持数据上传网络畅通,在使用过程中对系统提出完善建议。

  四、实施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信息化建设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有效推进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按时完成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各监察分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化工作,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信息化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

  (二)实施挂图作战。水文监测系统、矿震与地应力监测系统、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数据联网上传和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制定重点项目工程排队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加强系统使用。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使用工作,及时向信息化办公室反馈系统使用意见建议。各监察分局要督促煤矿及时填报、更新数据,确保上传的数据齐全、有效,保证我局信息化系统使用需求及国家煤监局数据上传要求。

  (四)加强运维管理。信息计算中心做好信息化系统网络及硬件设备运行维护;信息化办公室协调技术支撑单位做好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完善工作。

  (五)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各单位工作联系人根据信息化业务安排,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化统计数据、工作总结、意见建议等信息。

  2020年6月1日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联系与处理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