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观点评论 >

恢复制裁对油市影响几何 伊朗对欧洲和亚洲石油出口将下滑

时间:2018-05-10 11:09:00  来源:

恢复制裁对油市影响几何 伊朗对欧洲和亚洲石油出口将下滑

如果美国执行特朗普的决定,恢复对伊朗“石油贸易实施最高等级制裁”,那么在今年剩余时间和2019年,伊朗对中国、欧洲和其他国家的石油出口将会减少。

炼油厂方面的消息人士表示,亚洲炼油商为了防范美国恢复对伊朗的制裁,已经转向其他出口国购买石油。伊朗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员,目前出口量约为250万桶/日,主要客户包括中国、印度以及其他亚洲国家。

特朗普周二宣布退出2015年全球大国与伊朗签署的核协议,并恢复实施“最高等级”制裁。

“我们预计这个决定会让一些买家放弃购买伊朗石油,”华盛顿咨询公司RapidanEnergyGroup的总裁BobMcNally表示。

伊朗核协议限制该国发展核武器,以换取欧洲和美国解除制裁措施。

伊朗目前产量约为380万桶/日,占全球供给的4%左右。因制裁要在180天以后才会生效,故伊朗原油出口并不会马上减少。

美国的欧洲盟友周二承诺将继续遵守伊核协议。不过欧洲和亚洲进口商或许很快就会发现,自己面临着是同美国还是伊朗做生意的选择。

McNally表示,“我觉得大家都会抢着给白宫打电话,希望得到豁免。”

出口趋势可能重演2012年初西方国家对伊朗实施强硬制裁后的一幕。当时伊朗原油出口降至仅略高于100万桶/日,主要来自四个买家--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

伊朗原油出口情况

欧洲目前购买接近四分之一的伊朗出口石油,但中国、印度、韩国和日本等亚洲国家仍是最大买主。

根据汤森路透的船舶跟踪数据,目前,伊朗原油的最大买家是中国,中国进口量在2016年中期达到峰值,至约90万桶/日,但到2018年已经下降到约60万桶/日。

中国的炼油商称,目前伊朗原油在其供应量中所占比例较小,而且很容易从俄罗斯、沙特阿拉伯、西非和美国找到替代品。

自2016年1月以来,伊朗原油产量已增加约25%,或80万桶/日,达到382万桶/日,成为全球第六大石油生产国。

在此期间,伊朗石油出口也增加超过一倍,今年4月达到纪录高位260万桶/日,增加约150万桶/日,其中多数是对欧盟炼油业者的出口。

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希腊是伊朗在欧盟的最大客户,现在伊朗对欧洲的供应比2016年初增加了60万桶/日。

过去三年全球石油和成品油供应过剩及油价触底期间,伊朗学会了如何做到事半功倍。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8年伊朗要实现预算平衡需油价达到平均每桶58.80美元,远远低于2014年的100美元。

执行力度或不佳

本周国际市场油价触及2014年末以来最高水平,因市场担忧新制裁措施将导致全球供应收紧。Moody'sAnalytics称,制裁将导致伊朗原油产量减少约40万桶/日。

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措施执行力度可能难以达到早些年的水平。当时欧盟对美国举措的支持加大了炼油商运输和采购原油的难度。

这一次,欧洲国家并不支持美国的政策。法国、德国和英国周二均表示,希望维持该协议,并敦促美国不要阻碍该协议。

“奥巴马时期的多边制裁措施如此有效恰恰是因为它是多边的,而特朗普的制裁并非如此,”穆迪首席分析师ChrisLafakis称。

亚洲炼厂制定替代方案

日本和韩国一些炼厂称,他们已经采取措施,采用替代来源,为伊朗供应可能再度受限做好准备。

韩国一家石化公司的消息人士表示,韩国进口商的主要问题是要找到和伊朗供应相对等的石油规格。

炼厂通常按照特定品级的原油进行设备配置,韩国炼厂设备主要与伊朗凝析油配套。虽然可以有替代供应,包括来自美国和卡塔尔的原油,但规格和价格上都有差异。

“我们可以从卡塔尔采购,具体视价格而定,”这位消息人士称,“就美国轻质原油而言,目前用起来还不是很经济,而且与韩国炼厂的匹配度不是很好。”

在上一轮制裁中,印度享受到了豁免,可继续进口有限数量的伊朗石油,但有一定的财政限制,包括要以印度卢比、而不能用美元向伊朗支付。

“潜在的新制裁会对印度产生影响,但影响不会很大,”印度巴拉特石油(BPCL)炼厂主管RRamachandran称。

伊朗是OPEC的第三大产油国。一位沙特能源官员周三称,OPEC头号产油国沙特将与其他OPEC及非OPEC产油国合作,来舒缓石油供应短缺的影响。

OPEC及俄罗斯等非OPEC产油国从2017年初削减供应以结束全球供应过剩情况。此后在过去的一年半期间,主要发达国家的库存大幅减少至28.5亿桶,略高于五年平均水平。如今,一些市场参与者称,经历多年供应过剩后,市场可能明显紧俏。

“我觉得明年(美国石油)价格将达到80美元,”多伦多NinepointPartners合伙人及资深投资组合经理EricNuttall称。“我们预测库存到今年底时将触及10年低位。”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