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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企终审胜出

时间:2016-04-20 14:19:00  来源:钢联资讯

中国钢企终审胜出

据媒体披露,近日欧洲法院就湖北新冶钢公司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欧委会以“损害威胁”为由作出的调查结果不充分,欧盟理事会基于该调查结果作出的征税决定不合法。这一案件的胜诉无疑让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屡受贸易保护主义打击的中国钢铁企业提振了信心。

据悉,这是欧盟首次以“损害威胁”为名通过的反倾销案。2009年10月欧盟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对其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湖北新冶钢产品的税率为27.2%。2009年12月,湖北新冶钢公司正式向欧盟初审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2月5日,该诉讼被欧盟初审法院正式受理。

欧洲法院在判决中驳回了欧盟理事会等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初审法院(欧洲普通法院)的判决结果。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欧洲法院的判决结果表明,欧委会在调查中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和错误适用法律的做法,调查结果和法律原则发生了偏差,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欧盟有关机构应当正确履行法院判决,彻底改正其错误做法。

商务部官员指出,对于目前贸易摩擦增多的严峻形势,中国钢铁企业还是要通过法律武器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境外对中国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做法,中国政府鼓励中国涉案企业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制度,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鼓励中国钢铁企业与境外同行通过贸易、投资、技术合作等形式谋求共同发展,化解贸易摩擦,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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