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江西探路 电力市场化交易将大力推行“基准电价+浮动机制”

时间:2019-01-21 10:13:00  来源:中国证券网

江西探路 电力市场化交易将大力推行“基准电价+浮动机制”

江西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基准电价+浮动机制”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以年用电量达到4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水泥企业为试点,鼓励与发电企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电力行业研究员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这是电力市场化交易下一步将大力推行的内容,结合近期多方释放的加快推进电改工作的信号,今年的电改进程值得关注。


此前,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屡次听到发电企业和专家抱怨,部分地方政府和高耗能企业将电改曲解为降电价,发电企业承受的压力很大。而此次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相关市场主体要辩证看待浮动机制带来的市场价格波动,并强调了交易电价要“能升能降”、“随行就市”。当发电企业发电成本在双方约定周期内降低到一定比例时,将传导更大让利空间至发电用户。反之,电力用户将与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发电成本上涨的风险。


在协商机制方面,《通知》也提出了明确的办法,市场主体双方既可采用煤电联动机制,也可采用水泥行业重点商品价格与电价联动等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江西省实际的价格联动机制,求同存异,着眼长远,实现改革红利共享,建立企业间中长期合作关系。


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则将充分发挥平台媒介、披露和第三方监管作用。试点初期,将加强对“基准电价+浮动机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对擅自曲解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不到位的市场主体及时预警并督促其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在交易平台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市场主体运营评价。


《通知》显示,共有包括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2家企业被列入2018年用电量超过4000万千万时的水泥企业。


“煤炭和电力成本在水泥生产成本中占45-60%不等,如果江西省试点水泥企业最终成功和发电企业建立起‘基准电价+浮动机制’交易机制,总体而言是有利于水泥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的。”电力新能源行业研究员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从电改角度来看,江西省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先行一步,后续进展值得跟踪关注。


去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文,明确提出对于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试点,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配套的实施方案提出,试点全面放开4个行业发用电计划,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具备条件的,同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电价,由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供电方式和价格机制,逐步放开参与跨省跨区交易限制,支持用户与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12月中旬起,有关电改推进的消息迅速增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明确提出将积极配合电改工作,将推进增量配电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等。数天后,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启动。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对项目业主确定、增量和存量范围、增量配电网规划等多个争议点进行厘清,并强调将加强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指导督促,对进展缓慢和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有望提升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推进速度。


售电企业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2019年电力市场化改革力度将明显加大,业内都在不断学习最新的政策文件,售电公司也将面临更多挑战。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