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降成本:落实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政策
日前,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有效降低用能用地成本:
自2017年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
落实好国家有关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政策;
研究完善河南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探索跨区电力直接交易,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和范围,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在实施好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基础上,组织好月度撮合交易,利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企业电费负担。推动一批试点项目,基本实现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省辖市全覆盖。积极争取进入国家电力现货试点范围;
落实国家部署,降低工商业电价;
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清理规范涉电收费行为,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等等。
2018年7月1日起,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去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按原标准再降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