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电力央企整合警惕与电改相悖

时间:2017-06-22 09:40:00  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

电力央企整合警惕与电改相悖

如果拉上神华、中核、中广核,与五大发电集团进一步重组整合为三家,还有可能满足“每个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超过20%”的要求吗?


今年5月,我国中央五大发电集团重组整合又有了新的流传版本:华能和国家电投合并为一家,大唐、神华和中广核合并为一家,华电、国电和中核合并为一家。


必须指出,这依然是坊间流传的小道消息,未见官方声音,但料想也并非全属空穴来风。关于五大发电集团重组整合的信息,十余年来一直断断续续地存在,只是版本会略有差异。


相对而言,本次流传的版本更为大胆,不但引入了此前版本已引入的煤界大佬神华,更引入了中核和中广核等两大核电企业。但对五大发电集团来说,其实大体还是沿袭了最初国资委“五进三”的思路。


在官方正式发布信息前,坊间流传信息更多可能只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美丽愿景。当前,国企改革、重组整合等正在积极推进,相信越来越多的信息将会公开。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强强联合。稳妥推进电力等领域企业重组,集中资源形成合力,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鼓励电力等产业链上下游中央企业进行重组。


虽然五大发电集团重组整合与否尚难定论,且整合方式多样化,但其始终将是重要的被改革对象之一。前述重组整合版本,不乏强强联合思路的体现,也包含了煤炭与电力上下游重组的内容。


或许在不少人看来,这似乎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完美方案。其实不然,比如方案本身,在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竞争方面建树甚少。更为关键的是,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央企重组还须考虑是否有悖电改方向。


作为新一轮电改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业内称电改9号文),虽然对2002年的电改5号文进行了深度扬弃,但市场化改革方向别无二致。


电改5号文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对原国家电力公司进行拆分重组,最终在发电领域形成了华能为首的中央五大发电集团。按照其设想,每个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超过20%。


尽管国际经验证明,设定上限占比20%已是较高比重,很容易导致市场操控,但在国内还未必能够满足要求。上一轮电改以区域市场为主尚且如此,本次以省级电力市场为主,市场范围更为狭小,情况可能更不容乐观。


可别屋漏又逢连夜雨。当前是五家未整合,每家装机在全国平均占比不过百分之八九,即已有此风险。设若将神华、中核、中广核再纳入,强力整合为三家,预计每家企业装机在全国占比将再提升一倍。如此,还何谈电力市场化竞争?


或许有人提出,整合后更便于管理。理论上,减少企业数量当然更好管理,但管理岂能太过简单粗暴?政府职能转变正在深化,国资委也将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型,能源央企的管理关键恐怕也不在于企业数量的增减。


或许有人提出,整合后可以出售部分给非国有资本。此举亦值得商榷。如果仅是参股,对电力市场局面能有多大触动?如果控股,可能性又有多大?电力供大于求时,非国有资本愿意吗?电力紧张时,电力消费者可以放心吗?


普遍意义上看,对于电力体制改革而言,将部分国有资产私有化有其必要性。国有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市场竞争,相当于毫无意义的自我竞争。但在我国,电力资产私有化被普遍认为并非好选项。


或许还有人提出,整合后可以出售部分给其他国企。似乎比出售给民企靠谱,其实未必。按当前“主业”思路,非涉能央企接盘可能性不高,而涉能央企接盘则与保留五大又有多大区别?小的地方能源企业吃不下、可能也不想吃,大的地方能源企业吃了不是又可能长成新五大且管理更加复杂吗?


显然,拉上神华、中核、中广核,与五大发电集团进一步重组整合为三家,虽然令不少人期待、动容,股市也因此传闻而心潮澎湃过,但这一设想也同样让很多人担忧、不安。电力改革弦上,不宜挂上大秤砣。


传闻仍在继续,版本还在更新。进入6月,神华与国电合并重组的传闻甚嚣尘上,转瞬间似乎即掩盖了此前版本。不由得感叹,版本更新真是太快了,上一版本尚未消化,又面临新版本烧脑。但万变不离其宗,央企整合重组不能不考虑市场化改革方向,毕竟市场化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