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成交电量2400万千瓦时 南方区域首次跨区跨省发电合同转让交易顺利开展

时间:2017-06-22 09:47:00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成交电量2400万千瓦时 南方区域首次跨区跨省发电合同转让交易顺利开展

6月20日,为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有关要求,促进云南富余水电在区域范围内充分消纳,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7月份跨区跨省发电合同转让交易。


此次交易规模为4.5亿千瓦时,交易方式为集中报价、统一出清,出让内容为广东发电企业基数合同。最终受让方(云南)13家发电企业申报,总申报电量10.5474亿千瓦时;出让方(广东)15家发电企业申报,总申报电量5.44亿千瓦时。经过交易撮合和安全校核,广东、云南各有1家发电企业成交,出清电量(广东侧)为2400万千瓦时,出让电价为0.358元/千瓦时,比广东标杆电价0.4505元/千瓦时降价9.25分/千瓦时,相当于广东发电企业保留了9.25分/千瓦时的收益。


初期阶段  市场主体交易意愿强烈  试探心理较强


此次跨区跨省发电合同转让交易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首次组织,也是南方区域首次由交易平台集中组织开展的发电合同转让交易。此次交易得到了广东、云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参与交易的电厂,广东侧为已进入广东省内电力市场的发电企业(共49家),云南侧共14家水电发电企业。发电企业的广泛参与为跨区跨省电力交易营造了良好氛围。


交易中,广东侧共15家发电企业参与报价,云南侧14家发电企业仅1家未报价,出让、受让双方申报电量均超过了交易规模电量。可以看出,东西部发电企业参与报价的积极性较高,参与交易的意愿均较为强烈。


同时,广东出让侧发电企业最高报价0.36元/千瓦时,最低报价0.18元/千瓦时(相当于保留收益9.05分至27.05分每千瓦时);云南受让侧发电企业最高报价0.22元/千瓦时,最低报价0.165元/千瓦时(相当于广东发电企业保留收益为3.51分至9.40分每千瓦时)。可以看出,双方市场主体的报价相对较为分散、差异性较大,这体现出一些市场主体仍在试探、摸索市场行情。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加,相信双方的报价将趋于集中。


行情所限  成交结果符合预期


此次交易规模4.5亿千瓦时(广东侧),成交电量2400万千瓦时,仅为交易规模的4%。虽然结果相较4、5月份的挂牌交易有所增长,但仍然不高。结合当前南方区域供需形势和价格诉求分析,这一结果符合预期。


从供需形势看,云南方面,为落实国家促进重点水电消纳的要求,今年1-5月云南累计送出西电378.1亿千瓦时,较西电东送计划增送144.9亿千瓦时,大部分水库水位得到有效消落,甚至部分水库已接近死水位。在今年尚未来水、水位偏低的情况下,水电企业接受低价增发的意愿不强。广东方面,今年以来,广东用电情况增长良好,1至5月累计用电量3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6月6日,广东统调负荷再创新高达1.003亿千瓦,比去年最高负荷增长0.23%。同时,广东省内电力市场经过年初的波动后,交易电价稳定在4-5分/千瓦时的降幅。较高的负荷需求、稳定的市场电价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发电企业出让发电权的意愿。


从价格诉求看,云南水电目前预期价格难以满足广东火电厂转让合同价格需求。交易中,云南受让侧平均申报价格较广东标杆价降价5.15分/千瓦时;广东出让侧平均申报价格0.261元/千瓦时,保留收益18.95分/千瓦时,两者仍然存在不小差距。通过测算,广东高能耗燃煤电厂发电成本约为0.3元/千瓦时(保留收益15分/千瓦时),据此测算出让电厂愿意支付的代发电价约于0.3元/千瓦时,折算到云南发电侧约为0.12元/千瓦时,远低于云南省内市场化电价水平。


完善机制  通过市场化方式更大限度促进水电消纳


此次跨区跨省发电合同转让交易,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在《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出台之后,推出的第二个交易品种。通过此次交易的组织,有效检验了交易平台的功能,同时也向市场各方传递了价格信号,对跨区跨省电力市场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接下来,针对云南即将面临的弃水风险,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还将组织月度挂牌交易,通过保底消纳模式,更大力度地促进云南富余水电消纳。


同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持续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建成包含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月度发电合同转让交易、月度增量挂牌交易等多个交易品种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为省间余缺调剂、西部清洁能源消纳提供更多的渠道。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