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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启动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

时间:2016-08-19 16:43:00  来源:闽东日报

宁德市启动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

日前,宁德市政府印发《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提出今年率先启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高校、医院和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以及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到2020年,宁德市应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万平方米、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5000盏。

根据《实施方案》,公共建筑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建筑和20000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城市公共照明重点改造光源、灯罩和控制系统,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和能效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

公共机构建筑、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一般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按服务类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鼓励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社会投资公共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依法确定节能服务公司。在宁德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具有较强资本实力、经营能力、工程技术实力和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鼓励物业公司参与节能改造项目,分享节能效益。引导和支持省内大型国有企业、优质企业或上市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合同能源管理专业化水平。

据了解,宁德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高校和医院申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试点,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市级财政仅负责市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对节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其他公共建筑,给予20元/平方米补助。补助对象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的投资主体。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可按《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得再申请该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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