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签署谅解备忘录

时间:2016-07-04 09:53:00  来源:国家电网报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签署谅解备忘录

7月1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主席刘振亚与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执行秘书沙姆沙德·阿赫塔尔在京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谅解备忘录》(下称《备忘录》)。

刘振亚感谢阿赫塔尔对全球能源互联网事业的支持。他说,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将让人人享有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推进亚洲电网互联、构建亚洲能源互联网是实现亚洲能源安全、清洁、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将发挥巨大作用。合作组织已启动亚洲电网互联规划、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期待与亚太经社会务实合作,争取在工程建设方面能够实现突破,积极为推动亚洲能源互联网建设贡献力量。

阿赫塔尔表示,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事业,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开启了双方合作的新篇章。亚太经社会将充分发挥国际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理念,凝聚广泛共识,推动将亚洲电网互联纳入各国能源发展战略。期待与合作组织紧密合作,带动更多国家的企业和机构参与进来。

根据《备忘录》,合作组织与亚太经社会将在四个方面开展合作:加强跨境电力互联和贸易技术交流与知识共享,开展政策规划和区域合作知识共享,构建区域合作机制,开展跨境电力互联和贸易预可行性研究。同时,双方还将在政策、技术、可行性方面开展联合研究,探索双边及多边跨境电力互联和贸易合作方式,共同促进亚太区域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