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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光伏电站难获国家补贴

时间:2015-06-16 17:38:00  来源:能源网

未达标光伏电站难获国家补贴

为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光伏国八条”),近日,工信部与能源局两部委双管齐下,将监管目光聚焦到产业两端。

自年初,工信部完成2013年颁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行业规范条件》)重新修订后,二月初,能源局也向五大电力集团等单位下发了《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据参与意见征集工作的内部人士介绍,两部委相继出台的两个文件,均为上述“光伏国八条”的配套政策。

管好补贴“钱袋子”

“工信部严把光伏制造行业的准入门槛,能源局紧盯下游应用端产品质量,希望通过管好‘钱袋子’,从而切实引导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 上述业内人士向《中国能源报》记者透露。

在《征求意见稿》中,能源局对光伏产品质量制定了明确的验收标准。提出自2015年起,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产品,应满足工信部“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订版)的相关指标要求。涉及内容有:单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1%、11%、10%。同时要求单晶硅、多晶硅、薄膜电池组件,自电站投产运行之日起,单晶硅组件和多晶硅组件衰减率在1年内分别不高于3%和2.5%,25 年内不高于20%,薄膜电池组件衰减率在1年内不高于5%,25 年内不高于20%。

值得一提的是,能源局首次将逆变器的验收标准和一些辅材型号要求也加入进来,要求并网逆变器加权效率应满足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6%、不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8%的标准。

“当前,国内光伏应用市场逐渐打开,国家自然将目光聚焦到对光伏产品质量的监管上。”上述人士分析,“今年的光伏补贴将只对合格的光伏电站发放,这意味着国家将从下游逐级倒逼光伏上游制造端技术和效率的提升,在加速行业整合的同时剔除使用低能效产品的光伏电站。”

而据记者了解,光伏补贴与产品质量挂钩在业内并非首例。

2009年,四部委推行“金太阳”示范工程,由于国家对光伏招标的设备未设置验收标准,导致“金太阳”工程质量饱受质疑,为规范行业秩序、提升产品质量,国家于2011年出台相对严格的“金太阳”招投标产品验收标准,规定不达标的光伏设备将不能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执行力度将动真格

与之前工信部2013年出台的《行业规范条件》执行力度不同,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不达标电站和相关产品将动“真格”。

记者获悉,届时未达到《征求意见稿》验收标准的电站,将不能享受国家光伏上网电价补贴,仅可以脱硫标杆电价卖给电网。

虽然工信部发布的《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本)曾明确指出,未达到行业规范条件门槛的企业,将无法享受国家补贴和退税优惠。但从2014年的执行情况来看,《行业规范条件》并未执行到位,低效产品享受到的政策优惠与高效产品并无差异。但随着近日两部委文件的相继颁布,这一情况将有所改善。

有业内人士指出,光伏发展至今已经历了2-3轮的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周期。为消化过剩产能,光伏上游制造企业纷纷向电站运营商或服务商转型,在最新一轮的光伏电站投资建设热潮中,不乏光伏制造企业热衷自建光伏电站,此举对光伏上游企业来说,可谓一举多得——不仅可以消耗企业自身的产能,也可获国家补贴,并为今后企业转型预热。但如此一来,也催生了国家有限的光伏补贴为使用低效产品的光伏电站“买单”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部分光伏制造企业会将其生产的高效电池在市场上出售,低效产品则一般会用在企业自建的光伏电站上,以此获取国家补贴,这种行为明显与国家鼓励光伏技术进步的初衷相违背。”上述专家说。

国内长期对电站质量的忽视也为难了真正想进入的企业。以成立不久、准备大量收购光伏电站的中民投受阻为例,也可看出国内光伏电站质量的严峻性。

记者获悉,2014年中民投收购国内光伏电站全面受阻,具有实质性的收购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无非是对已建成的光伏电站质量的不放心。

“中民投宁愿自己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也不敢收购市场上现有的光伏电站。”某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光伏组件价格已经降至3.8元/瓦,中民投却收购5元/瓦的组件,价格比市场高出很多,其目的就是要先保证光伏电站的质量,确保光光伏电站长达20年的稳定高效运营。

“领跑者”获额外扶持

对照两部委发布的两份文件,可知《征求意见稿》与《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正本)中已建指标相同。有分析师表示,这一标准对大企业压力不大。全球最大多晶硅企业保利协鑫一位高管向《中国能源报》记者透露,目前,普通硅片已经逐渐淡出市场,2014年,协鑫大量出货的是高效电池,产品也主要以S2、S3和S3+高效电池为主。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记者发现根据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能源局也首次提出了光伏行业“领跑者”专项计划。

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其中,单晶硅组件转换效率17%以上、多晶硅组件达到16.5%以上、薄膜组件转换率达到10%以上,才符合光伏“领跑者”的标准,这一标准超过大多数企业的现有标准水平。“能达到光伏‘领跑者’的企业并不多。要求单晶硅和多晶硅电池转化率分别要达到20%和18.5%以上。目前,除晶澳可以批量出货外,国内其他光伏企业出货量都比较少。”

“根据文件,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将优先享受相关政策的扶持。比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以及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领跑者’将被优先选用。”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次能源局《征求意见稿》将于2月15日完成相关意见征集工作,春节后将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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