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
百家企业是指厦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厦门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厦经能〔2011〕124号),以2010年用能单位综合能耗量为准,我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共170家企业(其中35家列为国家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其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市能耗总量的1/3、工业能耗总量的2/3,是节能工作的重点对象。抓好百家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是实现我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0%约束性指标的重要支撑和保证。为组织开展好我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厦门市政府节能办关于印发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节能办〔2012〕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