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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企发债收紧 沙钢120亿元小公募两度中止

时间:2016-12-14 10:36:00  来源:证券时报

钢企发债收紧 沙钢120亿元小公募两度中止

作为中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沙钢集团)在2015年整个钢铁行业大面积亏损的“寒冬”时期尚能实现18.97亿元的利润,但在今年申请发行120亿元小公募债券的过程中,却遭遇诸多不利。

今年以来,沙钢集团申请发行120亿元小公募债券,却两度收到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据沙钢集团此前测算,集团将有334.27亿元有息负债于2016年到期,按计划,这部分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而此次120亿元小公募债申请发行受阻,无疑将加重沙钢集团的短期兑付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沙钢集团发债一度受阻的同时,作为过剩产能行业,目前钢铁行业公司的发债融资,已经出现了收紧信号。

沙钢120亿元小公募两度遭中止审查

11月30日,证监会对沙钢集团下发《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称,证监会依法审查了沙钢集团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现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该通知书同时抄送了上交所。

沙钢集团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指的是沙钢集团于去年底开始筹划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小公募)。按照沙钢集团于今年1月份披露的募集说明书,该债券拟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期限不超过10年,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发行。

上交所的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沙钢集团于今年1月25日披露120亿元小公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并于2月4日收到上交所的预审核反馈意见,于3月4日披露反馈回复稿。值得说明的是,沙钢集团该债券项目已经获得交易所确认文件文号,项目状态显示为“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小公募发行须经证监会核准通过。而就在上交所给出“通过”之后,沙钢集团120亿元小公募的申请发行出现了两次“卡壳”。实际上,在证监会11月30日下发中止审查通知书之前,早在今年6月22日,证监会已经下发过同样的中止审查通知书。

“是中止,而不是终止。”沙钢集团该债券项目的牵头承销商中信建投人士解释称,该债券此前6月份被中止审查是因为意见反馈环节有一点问题,公司已经解决并重新提交了申请;该债券此次再度被中止审查,是因为审计报告中有个科目的数据出现差错,“我们自己申请了中止审查,后面还是会继续推进。”

该人士强调,沙钢集团是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只是时间会长一点,没有其他什么问题。”

过剩产能行业公司发债收紧

但是,有债券行业观察人士称,此次沙钢集团的债券申请,在交易所给出确认文件文号的基础上,还遭到证监会两度中止审查,这类情况比较少见。

值得说明的是,在沙钢集团遭遇第二次中止审查之前,作为过剩产能行业,目前钢铁行业公司的发债融资,已经出现了收紧信号。

此前10月底,上交所发出《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该函件明确提出,对申报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煤炭、钢铁企业,实施过剩产能行业分类监管。此外,深交所也于10月底发出了类似的监管函。

前述上交所函件指出,违反国发【2013】41号文及国发【2016】6号文新增钢铁产能的;未按照国发【2016】6号文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不属于工信部公布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三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及企业所属集团的,对于这三类钢铁企业,交易所暂不受理其发行公司债申请。

另外,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钢铁企业,交易所还将通过6项综合指标作进一步遴选。具体包括:最近一年度净利润小于零;最近三年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平均值小于零;钢企的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800亿;最近一年度营业收入小于450亿;最近一年度毛利率小于5%;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

根据这6项综合指标,钢企债券发行人将被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触发两项指标)和风险类(触发三项指标及以上),对不同“类”的钢企,交易所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着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核查要求。

实际上,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钢铁企业发债被终止。上交所的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0亿元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均为“终止”状态。

另外,江苏永钢集团于今年9月申请发行12亿元小公募,上交所日前在预审核反馈意见中要求发行人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结合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以及省级主管部门规划,说明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形及其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并提供相关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的固定收益信息平台也显示,去年至今,已有多家钢企发债被终止,其中包括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亿元的公开发行2015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亿元的2015年公司债券。此外,河钢股份有限公司80亿元的2016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目前处于“中止”状态。

短期有息负债占比较高

对于沙钢集团这家民营钢企龙头而言,申请发行120亿元小公募两度受阻,意味着短期内将出现一定的资金压力。

沙钢集团此前披露的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沙钢集团的有息负债以短期有息负债为主,具体而言,该集团有334.27亿元有息负债将于2016年到期,30.66亿元将于2017年到期,102.5亿元将于2018年到期,5亿元将于2020年到期。说明书称,“考虑到2016年债务到期金额相对较大,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兑付压力。”

按沙钢集团1月初披露的债券募集说明书,此次发债募集的120亿元,其中60亿元将用来偿还公司有息负债,60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在2月底的反馈回复稿中,沙钢集团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全部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数据显示,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沙钢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1587亿元、1551亿元、1370亿元、1196亿元,呈现下降态势;同期,营业利润分别为-3.06亿元、24.5亿元、22.25亿元、13.8亿元。

对于120亿元小公募申请发行两度受阻会给集团带来哪些影响,以及该债券申请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沙钢集团投资管理部人士及公司办人士均表示,对集团发债情况并不知情,无法置评。

有钢铁业观察人士表示,因为负债结构中短期负债占比较高,沙钢集团短期的资金兑付压力较大,但今年钢铁行业回暖,钢铁价格回升,钢企销售情况普遍好转,沙钢集团作为民营钢企龙头,仍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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