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获控股股东1.62亿元财务资助
重庆钢铁股份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为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人民币1.62亿元,借款期限为本款项提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执行利率为固定利率4.35%。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重钢集团为公司提供现金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在接受本次财务资助后,累计接受重钢集团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76亿 元,已经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净资产人民币39.88亿元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