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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决不能让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卷土重来

时间:2017-01-05 09:26:00  来源:证券日报

评论:决不能让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卷土重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下钢铁行业去产能风暴愈演愈烈。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这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名为《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有分析认为,未来如果差别电价政策得以推行,仅淘汰类电价政策便涉及8000万吨钢铁产量成本的上行,其中高炉钢产量6500万吨,电炉钢产量1500万吨,占比我国钢产量10%左右。政策出台后差别电价对削弱中小电炉钢生产商成本优势更为明显。

此次出台通知,是进一步利用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进一步促进钢铁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钢铁企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能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将发挥一定作用。

对于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新的一年,各地也提出了要求。比如,浙江省日前召开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抓好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围绕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牵头抓好钢铁去产能和补短板工作”;江苏省召开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钢铁去产能,持续加大补短板力度,确保完成‘去降补’五大任务”。

2017年钢铁去产能工作将步入深水区。笔者认为,各地各部门必须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防止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如果在这一问题上掉以轻心,那么,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就有可能“卷土重来”,成为去产能乃至整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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