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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开闸 售电公司能否搭上这波顺风车?

时间:2018-09-13 09:48:00  来源:365power

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开闸 售电公司能否搭上这波顺风车?

新电改三年以来,电力市场可谓商机重重,以售电公司为代表的新兴力量推动着电力市场化交易蓬勃发展,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受到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关注。


2018年电力市场化进程加速升级,8月29日,一个重要政策下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该细则的重要意义:


跨省跨区实施细则是全国首个省间中长期交易细则,将进一步推动打破省间壁垒、建立区域电力市场,为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做好准备。也标志着跨区跨省交易今后将有据可依。


那么,不少电力小伙伴就要发问了~


这个细则为什么这么重要?


细则的内容到底有多详细?


可否搭上这波新商机的顺风车?


无论你是电力资深从业者还是电力小白,想要审时度势,迎接过新商机,就必须要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下面,小编来和大家一同探讨~


这个细则为什么这么重要?


原因是经过十几年的酝酿,这次细则的发布标志着跨省跨区交易有可能要全面推广啦!


一直以来,电力交易市场具有极强的区域壁垒性,全国电力交易市场划分为国网区域和南网区域,两区域内大都是以省/地区为单位内部独立组织电力交易,更有甚者,一个地区还要划分不同市县交易区域。所以,电力交易市场的玩法多以省内交易居多。如果你是广东售电公司,就是对北京售电红利再眼红,也鞭长莫及。


但各省/地区电力供需不均衡,省与省壁垒较高,无法解决资源流通与合理分配的问题,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方式则能快速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所以,在2005年国家政府就开始布局跨省跨区交易了。但中国电力体系庞大,干系因素众多,跨省跨区电力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你懂的~~


2005年,印发《关于促进跨地区电能交易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5〕292号)


先从跨地区交易入手,明确交易主体。


送电方:为可跨地区送电的发电厂和组织本地区多家可跨地区送电的发电厂集中外送的电网企业。


输电方:为国家电网公司(含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受电方:为区域电网公司或具备法人资格的省级电网企业。


2009年,印发《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

除了容量交易外,重点明确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价格,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交易体制。


2015年,印发《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


国家推进跨省跨区送收双方项目撮合落地。


包括: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新建跨省跨区送电项目业主和电价,送受电双方可以中长期合同形式建立长期、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整机制,可重新协商价格并执行。


2017年12月,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脚步加快,明确区域电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的定价模式——按照准许成本加准许收益定价模式。


2018年8月底,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


可以说,这项政策是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的最全版“操作手册”,全面规范了省间交易规则,目的在于促进省间市场的规范运营,以及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


以上可见,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已有13年的发展历程,2018年之前,主要还停留在政策搭建阶段,个别省份虽有开展,但一直未成规模。且在新一轮售电改革开展,交易主体活跃度持续升级的大背景下,这种情况仍未改善,《2018年上半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情况》数据显示省间(含跨区)市场交易电量合计1485亿千瓦时,仅占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的19.7%,省间交易比重过低,个别地区的省间壁垒依然存在。在此契机下,政府出台了《实施细则》,计划全面激活跨省跨区交易,标志着跨省跨区交易进入实质推行阶段,并于9月1日全面推行。


省间跨省跨区交易不再是纸上谈兵,真的要行动了!


《实施细则》的内容到底有多详细?


《实施细则》是目前最全面、最细致的市场交易规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光目录就有足足4页,全面规范了交易品种、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省间外送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品种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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