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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量参与电力交易!山东PK山西 谁能为售电公司带来更多效益?

时间:2018-09-17 09:47:0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全电量参与电力交易!山东PK山西 谁能为售电公司带来更多效益?

山东省经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通知》,这意味着山东省电力交易规模再度扩围,售电公司将获取更多电力用户,拥有更为丰富的资源,在价差持续收窄的情况下拥有更多的用户侧资源也为广大售电公司带来更多赢利点。



关于重点行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早已不是第一次被提上日程。


7月,两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提出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四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旨在通过先行先试,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的格局。


在国家文件出台一个月之后,为落实国家政策,实现四个重点行业与发电企业利益共享和共赢发展,山西首先放开重点行业参与市场化交易。目前山西省火电企业亏损严重,中南部部分企业发电意愿不强、电煤库存不足,严重影响山西中南部区域电力安全稳定运行;而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重点行业用电量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45%左右,是山西省主要用电行业,也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力。这一动作对山西省电力安全运行乃至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接下来响应的地方就是上文提到的山东。作为用电大省的山东省,近年来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量计划,逐年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今年市场电量已扩大至1300亿千瓦时,剔除优先发购电计划和自备机组自发自用电量等不可市场化电量,市场开放度已近60%。钢铁、煤炭、建材、有色四个行业企业年网购电量约500亿千瓦时,已进入市场参与交易的电量266.4亿千瓦时、占53%,全面放开参与市场具有较好的基础。


两省发布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指导文件,重点均放在推进四个重点行业参与市场交易和电价的定价机制改革上。通过对比,小编发现两者在市场准入、时间限制、交易组织、价格机制、市场监管方面皆存异同。


市场准入


山西对用电企业的准入做出了一些规定,比如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能耗达到国家标准、用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的用电企业。而准入流程也需要由各市经信委会同供电公司,按照行业范围确定可入市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经信委,并在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后列入市场目录,步骤繁琐,准入门槛较高。


山东在准入方面则是选择全面放开准入,不设门槛,一步到位。规定取消市场准入的企业申请环节,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名单并统一对外公布。


时间限制


山西对已经完成注册进入电力市场的四个行业用电企业,从2018年9月起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售电公司先到先得,谁先拥有了这部分电力用户资源就有机会与之展开合作,增加盈利点。


山东虽也是从9月起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但更为缓和。考虑涉及企业多、影响面大,设置一年过渡期,今明两年企业可自愿选择进入市场时间,自2020年起,四个行业企业原则上必须全部进入市场。售电公司可以提前与之沟通,建立信任,帮助分析电力交易的复杂性,争取其早日进入市场并代理其交易电量。


交易组织


同样鼓励用电企业(含售电公司代理的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及电网企业签订3—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中长期合同。事实上,工业用户具有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的可行性。其生产计划性较强,用电量较容易预测。中长期合同则是售电公司的主要电量来源。如果售电公司以优质的服务获得了企业青睐得以与之签订中长期合同,效益较为可观。


目前各地均在推行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未来我国有望形成以中长期协议为基础,以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交易体系。


不同的是山西对签订1年以上中长期交易合同的,允许用电企业(含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周期内跨年度调整月度合同和在合同周期内每年调整一次年度合同。山东并未有相关规定。这样一来想在山西与重点企业开展购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更容易一些,可以及时调整策略,降低偏差电量。山东的售电公司相对而言风险更大一些。


价格机制


都提出通过发用电双方自主协商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山西要求电力交易中心尽快开发满足“基准电价+浮动机制”要求的相关交易软件系统。相关交易软件的出现可以降低交易难度并节约交易时间。


山东除提出基准电价、浮动机制外另提出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和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对四个行业用户自发自用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给予补贴;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且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已出台阶梯电价政策的行业,企业在市场化电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使电力企业获得了自主定价权,有望破解煤电企业始终面临的“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可使电价能够和上游成本联动,增强企业发电意愿,保证区域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增加售电公司可交易电量。


市场监管


山西要求适时公布有关市场主体履约信用状况,对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的企业纳入诚信记录;对月度合同履约率较低甚至存在恶意违约的企业,结合山西省电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视情况公开通报并实施联合惩戒。


山东监管更为严格,不仅要适时公布有关履约信用状况,将履约不利甚至恶意违约的企业纳入黑名单,限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可以说是一次不诚信行为就有可能被禁止参与交易。


结语


对比两省文件,目前来看山西的政策更利于售电公司获利。进入电力市场的四个行业用电企业9月起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而其用电量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45%左右,山西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加大,售电公司梦寐以求的电力用户资源更多了。特别是年用电量小于1千万千瓦时的企业可通过售电公司购电,对主要客户为中小企业的独立售电公司来说是个好消息,短时间内市场较为可观。而且对签订1年以上中长期交易合同的,允许用电企业(含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周期内跨年度调整月度合同和在合同周期内每年调整一次年度合同;要求电力交易中心尽快开发满足“基准电价+浮动机制”要求的相关交易软件系统。这些都在无形中增加了售电公司的容错率,降低了交易难度和偏差考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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