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湖北省电价结构调整:上网电价上调至0.4161元/每千瓦时

时间:2017-08-23 13:45:0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湖北省电价结构调整:上网电价上调至0.4161元/每千瓦时

湖北省物价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将湖北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


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价环资〔2017〕9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瓦时0.62分钱(见附件1)。


二、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将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全省各燃煤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2.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9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附件2:


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