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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售电市场开闸!福建省售电市场相关管理办法出台

时间:2017-08-10 14:26:00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福建售电市场开闸!福建省售电市场相关管理办法出台

福建省经信委日前连续发布了《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电力交易平台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售电市场信息公开和披露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主体注册、信息公开和披露管理、主体信用评价管理以及电力交易平台使用和运行维护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自8月3日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福建省的售电市场开闸在即。


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市场主体包括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业务逐步放开,鼓励多元化售电主体参与市场,培育符合条件的售电主体多种方式发展,激发售电市场活力、提升售电服务和供电质量水平。小编对比后发现,福建的售电公司主体准入与退出政策,与别省条件大致相同。而在发电企业准入方面,将根据市场建设情况,分阶段放开电力用户准入,逐步采用负面清单方式管理。


第一阶段(2017-2020年),先选择若干条件成熟的园区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必要时选择部分县(市、区)乃至个别设区市进行行政区域试点,试点区域全面放开符合条件的工商业用户购电选择权。第二阶段(2020年以后):全省范围内放开购售电业务。


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实施市场主体的注册服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向注册的市场主体合理收取费用。这是否意味着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将成为继贵州、广东之后的第三个施行交易收费的交易中心。


福建电力交易平台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在市场主体注册时,应同时申请办理电子密钥数字证书,方可使用电力交易平台。为确保电力交易平台使用的安全和高效,电力交易平台的使用实行授权制度。


福建省售电市场信息公开和披露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应当按要求公开披露信息。


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信用评价按照“四等八级制”评级,具体分为:AAA、AA、A、BBB、BB、B、C、D,确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和经营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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