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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保持电价竞争力 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范围

时间:2017-05-26 10:26:00  来源:中电新闻网

贵州:保持电价竞争力 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范围

5月23日召开的贵州能源工作转型发展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快建立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构建煤炭、火电、水电利益紧密联结新机制,贵州能源工业转型发展全面发力。


2016年,贵州能源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4%,优化能源工业运行,探索煤、电、用健康可持续发展路径,对贵州而言意义重大。


解析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确保煤炭稳定均衡正常生产”、“完善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机制”、“保持能源价格优势促经济发展”等成为关键点。


煤——保持均衡正常生产,电煤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


在贵州,电煤量约占煤炭生产总量的60%。近年来,省内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深入推进,煤炭行业集中度提升,但煤炭实际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电煤价格波动太大,省内多次出现电煤供应紧张。


基于建立稳定正常煤电关系、进一步稳定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生产预期的考虑,贵州作出“建立煤炭、电力企业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的制度安排,大力推动建立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履行与发电权益分配、电厂存煤与基础发电计划分配“双挂钩”制度,煤电企业履行中长期合同诚信红名单、黑名单“双名单”制度,发电企业电煤储备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双库存”制度。


作为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的重要内容,省内煤电企业签订长协合同量不低于电煤消耗量的80%。长协合同以3-5年为主,1年期为辅。相对固化电煤供应价格,电煤长协基准价确定为7-9分/大卡(坑口含税价),具体价格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在基准价规定的区间内确定。每年可根据火电上网电价、利用小时及煤炭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确定基准价。


贵州每年将安排基础发电计划50亿千瓦时,对签订长协合同较好的电厂进行奖励,对单个电厂的奖励利用小时不超过500小时。


此外,为稳定正常煤电关系,促进煤炭供应均衡化、电煤价格合理化,贵州明确,火电企业要按照“淡储旺用”原则增加汛期电煤储备,在每年主汛期(6-9月)开展季节性电煤储备,储备目标为400-600万吨,火电企业获得的发电权收益优先用于季节性电煤储备。


此举意在通过电厂丰水期储煤,避免出现需求旺季发不出电、发不足电的问题,最终实现季节发电量有序有效调节、全年发电量供给均衡。


电——完善水火发电权交易机制,避免水火失衡


据《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开展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以枯期水电发电量作为水电发电基数(对应年发电利用小时为2710小时),超过基数的发电量即为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电量。


发电权交易对象为装机5万千瓦及以上统调水电企业、统调火电企业。交易方式为双边协商交易、挂牌交易、预招标三种模式。


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价格,由贵州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根据天然来水预测、电煤价格、存煤水平、机组利用小时等综合因素,在充分尊重水电企业、火电企业意愿的基础上,商定年度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价格。


据业内人士介绍,贵州开展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旨在按照“全额消纳清洁能源、保量不保价”原则,在天然来水较好时,水电通过向火电购买发电权,补偿汛期火电保证全省电力稳定均衡供应作出的牺牲,最大限度避免不确定性因素造成水火失衡问题。


此外,作为“西电东送”电源地,贵州“十三五”期间每年将完成西电东送任务500亿千瓦时。为发挥好水电、火电组合比较优势,贵州按照30:66:4的比例,由水电、火电、风电对西电东送计划电量进行分配。


用——保持电价竞争力,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范围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首批综合试点地区,贵州结合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范围,优先支持具有资源优势、产业链条完整、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工业企业,释放改革红利。


贵州2017年在“报装容量10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工业园区内报装容量小于1000千伏安的非公益性、非公用事业性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2017年,贵州省市场化交易签约电量448.5亿千瓦时,占该省大工业电量的85%左右。截至今年4月底,已完成直接交易电量79.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平均降价0.0948元/千瓦时。电价优势有效促进了贵州经济发展,今年1至4月,贵州省内用电量增长12.5%、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8.6%、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分别增长26.9%、18.3%,同比提高19.4和12.8个百分点,有力支撑了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


据悉,在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的设定中,火电企业获得的发电权收益,除用于进行季节性电煤储备外,其余收益部分通过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用于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价格。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在贵州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构建中,政府对能源工业发展的调控力将明显增强,“大力构建政府调控机制”是新机制中的重要内容。贵州将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入能源工业,加快集中煤炭、电力等领域的省级国有资本控股权益,增强对煤炭、水电、火电的调控能力,坚决防止用电价格不合理上涨、坚决防止电煤价格大起大落、坚决防止煤电关系失衡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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