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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网商业模式或最易复制

时间:2017-05-18 11:03: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微电网商业模式或最易复制

自去年年底以来,各类能源试点项目密集出台。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简称《通知》),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获批, 其中涉及北京延庆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合肥市高新区微电网示范项目、青岛董家口港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项目、苏州协鑫工研院新能源微电网项目等。


据统计,本批示范项目带来的新增光伏装机为899MW,新增电储能装机超过150MW,此外,各种热储能、风电等其他类型能源也均有体现。


微电网试点更易操作


“继发改委体改司105个增量配电网试点、能源局规划司23个多能互补试点、能源局科技司56个能源互联网试点之后,能源局电力司主导的28个新能源微电网试点也正式发布了。比起前面3类试点,新能源微电网试点可能更容易具体操作,将推动前述3类试点工程的推进。应该说,新能源微电网试点是前述3类试点的基础,这4类试点之间相辅相成。”全程参与新能源微电网试点起草、发布、修订以及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的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政府出台新能源微电网试点的初衷。


在入围28个试点项目的阳光电源电站事业部副总裁胡兵看来,新能源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对推进能源革命、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同时,新能源微电网是电网配售侧向社会主体放开的一种具体方式,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可为新能源创造巨大发展空间。微电网示范项目重点在于技术集成应用、运营管理模式及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胡兵对记者表示。


尽管在上述4类示范项目中,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出台最晚,但就项目申报、征集来说则是最早的。“早在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就发布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开始项目征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每类试点的侧重点各有不同,比如多能互补主要侧重综合能源系统、提高能源效率、拉动投资;能源互联网侧重科技进步、换代升级,而微电网则是新能源就地消纳。每类试点异曲同工,出发点具有相继性。”


追求商业模式


在试点项目申报中,企业态度踊跃,积极申报试点,出发点是什么?“一是科技创新,将光伏、燃气、储能各种能源形式耦合;二是就地就近消纳;三是探索商业模式,实现自我经济循环。”上述业内人士坦言。


《通知》中提出,“微电网内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后按程序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范围,执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


在曾鸣看来,微电网中有光伏、储能以及其他新能源,“其中谈到补贴主要还是针对光伏,但是整个事情最后还没定,是否将微电网中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纳入,是否对储能予以补贴,也在考虑中。”


考虑到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经不小,至于微电网试点中的补贴,“或来自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或来自绿证。”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商业模式是28个试点项目追求的共同目标,唯有经济性,才使项目具备可复制性。


“经济上是可核算的,原来是仅提供单一的电力,现在微电网内实现电、冷、暖、气综合运营,商业模式就有了可发挥空间。”入选28个试点项目的北变微电网总工程师孔启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认为这种商业模式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入围28个试点项目的昌盛日电副总裁、售电事业部总经理矫鹏这样告诉记者,“从商业模式复制来说,目前昌盛日电园区能源业务投资辐射全国28个省市,其园区能源平台将成为发展、复制智能微电网这一电力能源服务商业模式的基础。”


胡兵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其入围的合肥市高新区微电网示范项目包含光伏发电、储能系统以及充电桩。“总投资收益率预计在7.83%,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3.23%,投资回收期为9.7年。”


后续细则需跟进


入围的28个试点项目,在《通知》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动工和建成时间。“大概28个项目今年年内都要动工,有的项目先期已经启动,完成时间约为1—2年左右。”不少采访人士对记者表示。


鉴于《通知》中的政策支持多为指导性,对后续相关配套细则的呼吁也成为行业的共同诉求。“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支持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目前不明朗。首先是联网式微电网的并网指标问题有待相关政策支持;二是作为新型的电力能源服务模式、新业态,都处在探索期,面临建设周期较长、实现难度大等问题,希望政府能够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减免税收、贷款扶持等优惠扶持政策。”在矫鹏看来。


《通知》中提出,“鼓励地方政府给予新能源微电网项目投资补贴,或在项目贷款利息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鼓励各类产业基金等对新能源微电网予以支持。”


“这些给微电网建设、运营商提供了方便的渠道,此前银行在贷款审核和利率上很慎重,企业往往面临贷款难问题,现在国家明确政策支持,给企业贷款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依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后续细则也包括标准、微电网管理系统所需的指标体系、评价体系,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运行评价指标等。”曾鸣表示。


《通知》中称,“向项目投资经营主体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另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说,“这就相当于配电网的营业执照,此前配网和电网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没有明确分界,在微电网试点内,通过颁发配电执照将有助于推动配网问题的解决,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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