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电集团售电公司应自律 所有售电公司服务费不得超过价差25%
5月12日,江西省能源局官网发布了一则紧急通知,要求在开展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打包”交易试点工作的关键时期,“构建良好市场环境,保障交易工作有序开展”,晶见归纳要点如下:
(一)园区管委会不得“大包大揽”,更不得通过强制指令等方式剥夺园区企业的自主选择权;
(二)各发电集团的售电公司应严格行业自律,不得用所谓“零服务费”承诺在市场化初期进行恶性竞争。并再次重申:今年售电公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不高于价差电费的25%(不含税)收取。
江西能源局采取必要的行政通知对市场不规范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是非常鼓舞人心的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的行为。虽然市场对“服务费不得高于价差电费的25%”留有保留意见,也暂不知道这样紧急通知的执行力如何,但还是让人对江西市场,多了一份期待。
以下是江西能源局官网关于这则紧急通知的文件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