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三个注意点
好的规划,关键还在落实。“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规划执行走样,将给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为切实维护好规划的指导性、严肃性、约束性,避免规划执行中出现重大偏差,《规划》 实行中可能要注意绕开几个路障。
(一)加强规划体系建设,确保分工明确、协调统一
电力规划体系是为保障电力规划活动开展、促进电力规划实施而作出的制度性安排,应全面加强电力规划体系建设,确保各相关方分工明确、协调统一。国家能源局是全国电力规划的主管和责任部门,组织实施规划的评估、调整、滚动及监督;各省级政府和重点电力企业细化并落实电力规划,省级电力规划和企业规划应服从全国电力规划;国家电力规划中心等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应与相关协会、学会、高校和企业密切协作,构建强有力的规划体系,全方位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规划闭环管理,切实维护规划权威
应高度重视规划的评估、调整和监管,切实加强规划的闭环管理,努力维护全国电力规划的权威性、约束性和严肃性。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梳理、评估,并结合实施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微调;坚持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订对策;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管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监管工作;重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实施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滚动调整建议。
(三)推动相关产业政策,完善配套法律法规,保障规划全面落实
通过制定出台相关产业政策,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配套政策措施。“十三五”时期,应强化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研究制定及完善电力投资主体多元化、电网无歧视公平接入、跨区送受电、新能源电源补贴、水电流域梯级电站联合优化运行、煤电灵活性改造、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微电网、节能低碳调度、技术监督等系列产业政策。同时,推动将电力规划的制度性安排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重视法制法规配套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