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售电增量竞争模式的十大优势

时间:2016-10-10 15:59:00  来源:能谱网

售电增量竞争模式的十大优势

昨天小能人为大家伙引介了所谓的“增量竞争模式”。今天呢,小能人要进一步和大家聊聊增量竞价模式十大优势!擦亮眼睛看清了我的朋友们。

1.由于市场结构更合理、市场集中度低,更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和效率提高。

2.由于实质上是自愿性平衡市场模式,能够兼容现行的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以及跨区电力交易,同时还为大用户直购电和跨区送电提供规范交易和管理中长期合同履约风险的平台。

3.由于允许发电企业在增量竞价市场上买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可再生能源以及核电和燃气发电等低碳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实现自身发电能力与合同(或计划)发电曲线偏差的平衡,以使自身获利或避险,同时也允许其它常规发电厂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利益最大化,有效缓解当前大规模低碳能源并网带来的系统调度的调峰调频资源不足以及发电企业的经济利益冲突,进一步促进低碳能源的充分利用,因而有效促进发电行业的节能减排。

4.由于允许大用户(包括直购电交易的大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大用户和分布式能源系统等)在增量竞价市场上买卖电,就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机制实现削峰填谷、负荷作备用(即可中断负荷管理)等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电力工业效率和全社会能效。

5.由于在增量竞价市场上,电网公司可以购电成本最低为目标优化购电方案,将推动我国电力调度向经济调度发展。

6.由于增量竞价市场采用基于短期边际成本定价的系统边际电价或节点边际电价机制,市场价格能够反映各地发电燃料成本变化情况,进而可以为长期合同定价及煤电联动等价格调整机制实施提供参照价格。

7.由于无论是在市场范围还是在竞争电量比例上都没有人为限定,符合市场自然形成的经济规律;地方政府虽然有权决定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长期合同电量多少,但由于其无法准确地预测本地区的中长期电力需求,也就无法控制政府授权合同与竞价电量的比例,因而政府对增量竞价市场的人为干预小,符合效率市场的基本前提,更具科学性。

8.由于非人为地规定市场范围,且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执行国家定价的长期合同电量的数额,集中竞价电量占比小,市场风险小,有利于保障地区的长期电力供应安全,也更易于被地方政府及其电力管理部门所接受,更具可行性。

9.由于不需要进行“输配分开”或“网售分开”就可以形成多买多卖且集中度较低的市场结构,因而可以在现行电力体制下实施,改革难度小、成本低,可操作性强。

10.能够适应于现行电力体制和“输配分开”及“网售分开”等电力体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不需要重构市场模式及重建市场技术支持平台,更具可持续发展潜力。总之,增量竞价的市场化模式,实质上是一个自愿交易的短期平衡市场,不仅使长期合同具有履约保障机制,有利于保障电力供应安全,而且还能兼容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跨区送电交易、节能发电调度和经济调度。同时,由于非人为限定市场范围和竞争电量比例,更加符合市场自然形成的经济规律、市场运作的理念和规范,有助于促进市场的公平和效率,从而也更具有科学性、普适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与原有的区域电力市场竞争模式以及其他可能的改革方案相比,增量竞价模式拥有诸多优势,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和电力工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仅有利于保障我国长期的电力供应安全、促进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及其他低碳电源的充分利用,而且符合竞争性市场框架和运作规范,有助于培育众多市场交易主体、促进市场公平和效率;还充分考虑了地方政府在地区电力管理中对等的责任和权力,兼容现行的大用户直购电和节能发电调度政策,并能同时提供跨省区长期合同交易偏差电量、拥有自备电厂的大用户和分布式能源系统的上网及下网电量的结算价格;改革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标签:///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