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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全会公报内容很多 能源行业看这5句话就行

时间:2015-10-30 14:06:00  来源:能见派

五中全会公报内容很多 能源行业看这5句话就行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里林林总总说了很多,但和能源行业干系重大而又有新意的话,其实就5句。

“网络强国”战略横空出世

“拓展发展新空间,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培育壮大若干重点经济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网络强国战略,这句绝对有十足量的力比多,足够让无数故事飞舞,无数资本癫狂。网络、大数据,俨然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互联网+能源,当然利好。大数据产业的黄金时代也揭开帷幕。

能源互联网,能源大数据,可以再high一些~

“低碳”一词反复出现三次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低碳”一词反复出现三次,足见对其强调和重视。对未来能源体系的要求,首先就是清洁低碳。

虽然公报文中并未提到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之类的字眼,但是,意义已经隐含其中,都包括了。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风电,以及火电中的气电,都属于低碳能源,天然在优先序列之中。

而煤电面临的碳排放政策瓶颈变得更为紧迫。近零排放正式示范进入国家示范工程,对相关产业无疑是一支强心针。

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可以说,实行了这个办法之后,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的天花板从未如此实实在在。

如果还没搞懂用能权分配制度到底是个什么玩法,听我给你解释。

“用能权”这个词有点新鲜,其实也不是破天荒第一次,浙江就已经在做用能权有偿使用的试点。

浙江的做法是: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在海宁、萧山等24个市场化扩面地区和衢州市区,进行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引导土地、电力、水等资源,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性的企业集聚。对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年底前核定初始用能权,年度排序末端的企业,除了核减用能权,还将加大差别化价格实施力度,倒逼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退出市场。

这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是要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就是通过“亩产效益”来决定企业使用能源等要素的价格,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以及企业的“高进低退”。

其实,比起公报里说的,浙江已经走得更远,他们还探索了用能市场交易。虽然这次公报里没说,但这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

比如,浙江某地的具体做法是:

年综合耗能1000吨标煤或年耗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其所有的新增用能项目全部要有偿使用。

其中亩产效益评价D类和E类企业不得新增用能指标,此两类企业如果要新上项目,必须淘汰相应的落后产能进行等量置换,从而达到倒逼此类低效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的目的。

新增年耗能1000吨标煤或年耗电200万千瓦时以上项目的增量企业,均需有偿申购。用能指标均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新增用能项目单耗低于当地单位GDP能耗五年规划期末目标预测值的,免收新增用能指标申购费;

项目单耗介于当地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五年规划期末目标预测值之间的,减免50%新增用能指标申购费;其他用能项目按基准价执行(基准价格暂定为100元/吨标煤)。

所有企业用能总量经经信委能评审查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款项后,交易中心依法核发、变更或注销用能总量指标确认书。

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此举目的就是“把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作为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至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同理可得,请参照上文自行脑补。

气候变化已成为永恒主题

“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主动参与二〇三〇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2015年是自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以来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最重要的历史节点。

欧盟、中国和美国已经在2014年公布了量化减排计划。按照计划,11月前,联合国将发布报告,公布各国“国家自主决定的贡献”对控制全球变暖的总和效果。11月30日至12月11日,巴黎气候大会召开,新协议谈判迎来最后时刻。

目前,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强制性量化安排的协议只有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其第二承诺期将于2020年到期。按照2011年德班气候大会决议,新协议将具有法律约束力,适用于《公约》所有缔约方,并成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依据。

围绕这份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0多个缔约方已吵了将近3年,至今没有完全消除分歧。主要分歧就是减排责任的分配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问题。中国一直坚持减排义务不变,坚持现阶段不承担任何强制性减排义务。

中国已经在能源消耗强度方面做出了努力,排放总量上升速度已经大大趋缓。但无论能源消耗强度怎么减少,其排放总量在达到峰值前将继续上升。气候变化谈判结果直接关系到能源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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