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碳金融发展报告分析:全国碳市场建设兵分两路
利马时间12月6日,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在秘鲁利马召开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0次缔约方大会的“中国角”边会上,发布了《2014年中国碳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提出,全国碳市场的构建可存在两条路径:一是自上而下的碳市场;二是自下而上的碳市场。在构建过程中,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合理分配、试点碳交易所的转型。
报告认为,应当允许区域碳市场获得一定的自主权限,包括与其他非试点区域的连接,与全国碳市场的逐步连接,配额的自主分配,拍卖资金的灵活应用等。同时,全国7个试点碳交易所转型有两个方向:一是发展为地方拍卖平台,二是转型为碳金融服务机构。
认为碳基金体系是中国碳金融发展的基础设施,应当构建多元化的“国家-地方”和“公共-私人”碳基金体系,同时建议建立或将已有国家扶持型基金转型为国家气候基金,并建立地方与国家合作的区域碳基金,并设立周转碳基金;在撬动私人资本方面,建议成立政府引导碳基金,该基金作为连接碳市场与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可以设立技术碳基金和行业碳基金,丰富碳基金体系的功能。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说,碳市场发展还很不成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但目前市场上几乎没有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也未建立碳金融监管体系。无论是从碳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经济部门和市场稳健发展还是从公共利益出发,碳金融监管必须能够保证有效的交易和定价机制、避免欺诈和价格操纵、平衡信息透明度及保密程度。
『建议』
报告对全国碳市场的建立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是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及效果评估,包括建立顶层设计小组及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安排、加强法律约束力、协同其他政策工具如碳税和节能减排政策、加强碳交易的基础能力建设。
其次,要提高排放数据质量,包括准确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第三,要设置富有充足弹性的总量,慎用抵消机制同时防备极端情况。在BAU(情景正常)情况下,要不断收缩市场总量(或增长量),通过创造稀缺性来促进交易。同时,要做好应对经济过热或萧条的防范措施,效仿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设立平准基金和建立拍卖规则,有效地应对需求量的大幅波动。
第四,应采取灵活的配额组合分配方法。包括灵活使用免费分配方法如基准线法、逐步推进有偿拍卖。从行业维度来讲,面临外部竞争较小、容易传导成本的行业应较早采用拍卖法,其他行业依据面临的竞争程度可酌情在早期予以免费分配。同时配额发放可偏紧,而政府应留有储备配额。
最后,要运用丰富交易产品、便利交易方式、培养做市商等方式促进二级市场流动性。同时大力发展碳金融,推动标准化工作,包括碳会计标准、碳信息披露等。鼓励各地通过拍卖、财政补贴、社会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构建地方碳基金体系,同时,地方碳基金可以结合区域特点及其优先发展方向,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公私合作平台,确保公共资金可以产生额外的政策效应而降低其挤出效应(即减少私人部门在同一领域的投资),并防止重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