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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时间:2015-06-16 17:38:00  来源:中国能源网

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福建省日前出台《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将分四级网格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网格化环境监管,就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辖区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和环境监管力量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结合行政区划,划分成若干网格状单元,将监管力量下沉至各单元,将日常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福建省按照省级负责指导、督查,市、县(区)具体组织划分并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四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一级网格按行政区划共划分为10个区域,分别为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龙岩市、南平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二级网格原则上按一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县(市、区、开发区等)为单元划分区域;三级网格原则上按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镇(乡、街道等)为单元划分区域;四级网格依托各地关于社区网格、单元网格的划分原则方法所划分的区域。

为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该省建立了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福建省还对各地建立网格监管信息平台提出明确要求:绘制网格分布图,统一网格编码制度,设计醒目标识标记,实现地理信息数字化;依托或整合“数字福建”、“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网等网络资源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将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纳入统合信息系统,在设区市层级设立,各级网格联动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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