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环保 >

光伏企业电费中来自所在省市财政补贴部分 是否可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

时间:2018-05-08 14:07:00  来源:电力法律研究

光伏企业电费中来自所在省市财政补贴部分 是否可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

随着户用光伏市场的火爆,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利用自家闲置的屋顶安装家庭光伏电站,光伏投融资也成为了一种新风尚,而另一方面,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户用光伏乱象和骗局,那么,如何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免遭光伏陷阱?我们从光伏+金融的法律基础问答开始。

分布式光伏企业电费构成中来自所在省市财政补贴的部分,是否可以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

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电费构成中,除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外,还有一部分来自于电站所在省市财政补贴,支付义务人为地方政府。例如,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之规定,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方式为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期限为5年。

根据基金业协会 2014 年 12 月发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之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列明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者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范畴。”该指引列出 8 大类不适宜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其中包括: “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的基础资产。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显然,该类来自省市地方政府的补贴应属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中第一条所描述的负面清单资产,即“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不能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归集并测算基础资产规模时应当予以剔除。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钢管产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钢管产业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管产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

Copyright © 中国钢管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